很多朋友可能不曉得,
徵信社以往,很多都是做「討債」起家的,
原因也很簡單,最早的徵信社成員大部份都是黑道,
有能力、高學歷者不是考公務員、從商。
就是做其他工作,因為更穩定、或是賺更多,
相信很多朋友的長輩是歷經過那樣的狂飆年代?
到了後來,腦袋聰明者轉到外遇抓姦,
不需要用暴力,賺得也更穩定,
也讓很多人瞄準這項業務。
到了如今,徵信社跟二十幾年前的徵信社不可同日而喻。
成員組成、辦案手法都跟以往不同,
社會大眾對徵信社「抓姦」的印象也大於「討債」,
的確算是成功的打出一片自己的產業江山呢。
講古時間結束,徵信社阿宅想到幾年前,
常常因為債務問題要尋人,
剛入徵信社這行時,確實也有很多類似案件。
阿宅當初懵懵懂懂,想說討債不是都黑道在做嗎?
關徵信社甚麼事?而且為什麼不去循法律途徑呢?
直到自己接觸後才發現....台灣的相關法律真的是....
難怪有人說這裡是「借錢者的天堂」。
隨便列舉幾點:
※
很多人碰到債務問題都會使用「強制執行」,
或是寄「存證信函」,
問題是...不知道對方的戶籍地址,當然有人會建議寄到公司、通訊地址,
但對於債權人而言都是麻煩,存證信函本身效力就很低落,
現在又要債權人查地址,手續費雖是小錢,一樣要花錢,
打官司,可能花的錢還比對方借得高,不划算。
※
對方脫產,這個太常見了,以拖待變,
就算去國稅局查對方底細也只查到空空如也的帳戶。
或是邊敷衍邊把財產脫手。
甚至把自己的車子抵押給別人,
一痞天下無難事,就是一毛都不給債權人。
加上不是每個人都懂假扣押,很容易吃虧。
此外,假 扣 押 要 「保 證 金」........這真的是整人....
很多朋友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
就是因為對方早已脫產,假扣押的時機掌握的不對,
或是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
民眾通常會很氣憤「我就拿不回錢了,還要先出錢當保證金,當我傻瓜嗎?」
沒辦法,現行制度就是要這樣玩。
※
打官司本身也是一項麻煩,
阿宅相信大部分朋友都是員工吧?
身為公司的螺絲,很難說請就請,或是頻繁打官司,
如果本身就是老闆,那時間就更寶貴了。
而且會要對方還錢,通常是手頭已經開始急了的情況。
結果搞一個法律流程來個1~2年,緩不濟急,
對方有足夠的時間脫產,正當的債權人要不到錢。
反而不少詐騙集團會利用「支付命令」騙錢,
實在是讓阿宅直搖頭...........
只能說,台灣那麼多人欠錢不還、詐騙集團真的不是沒原因。
還有,為什麼一堆人需要徵信社找地址,
相信經過上述的介紹,應該可以稍微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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