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成員甚麼時候最快樂?
跟影視作品中真兇曝光、塵埃落定的想像不同,
徵信社成員快樂的來源其實很市儈-
沒錯,就是接到大案拿到錢。
顧佛祖也要顧肚皮。
儘管只要掛著徵信社名號就要扣成本加上對半抽成,
但...接到大案後該月的開銷全數抵平,
加上自己的收入到手,那種安心感加成就感,非同行業務難以體會。
※
然而,事情還沒結束,
別忘了...徵信社簽約是要幫客戶解決問題的,
不是花錢讓徵信社成員吃香喝辣。
這邊阿宅就要先繞出去介紹一下徵信社的制度。
傳統徵信社的「強弱」其實是建立在「業務開價以及追加」的能力,
敢開價;能把案件接下來,就是所謂「強大的業務」,
該業務就能在公司內走路有風,
使喚調查員跟叫趴車小弟一樣,別人也拿他沒辦法,
誰叫他們能幫公司(自己)賺錢呢?
至於是不是能收案或結案...那都是其次的事情。
這也是很多徵信社後來的風氣變成「不管怎樣我先接再說」。
但很多案子在接的時候就應該評估是否能處理,
不管是預算太低或是技術上難達成。
一開始承諾訂下,之後要改就很困難了。
過度目的導向的接案,勢必會造成後續的問題。
※
這時候怎麼辦呢?有點制度,或著說有點良心的徵信社,
會派收尾的人幫忙處理。
因為實在沒有甚麼專業名稱,阿宅姑且稱之為「收尾師」好了。
「解決問題的徵信社」;跟「乾洗的徵信社」的最大差別,
大概就是成員中是否有具備解決能力的「收尾師」。
有趣的是,如果上述業務在制度不嚴謹的徵信社,
或許就是一位「只會乾洗的騙子業務」;
但如果放在嚴謹的徵信社,後頭有強大的團隊輔助。
那缺點反而會變優點,變成「敢要又會辦案」的徵信社。
附帶一提,阿宅以前算是「不善開價」的類型,
跟前輩聊的時候常常被笑:
「你這樣連成本都沒辦法打平吧?」
只能說...傷腦筋啊。
※
那最理想的情況是怎樣呢?
就是該業務本身也接案;辦案;跟調查員合作,
有點sense的人應該會發現:
「這不就是香港或日本的私家偵探嗎?」
沒錯,幾乎一人承包幾乎所有過程。
也就是說會辦案;有辦法精準掌握預算;
加上直接面對客戶,有沒有資料查了就知道。
但缺點就是一人做那麼多事,
基本上能接的案子就少。
適合小型或是規模小的徵信社。
想做大,這種模式到某種程度就會遇到瓶頸呢。
※
回到主題(總算回來了),
徵信社的簽約與收尾,在台灣基本上已經算兩個範疇了。
以阿宅為例,現在也很少自己下去辦案。
幾乎都是掌控案件進度跟分析調查員蒐集的資料。
也就是說阿宅雖然兼具簽約與收尾,
但過程是指派調查員。以最嚴格的說法來講也不算全程一條鞭。
阿宅未來的目標,
是養一票有辦案經驗又正直的業務,
也就是說在簽約過程就經過審慎的評估,
後續要收尾自然也水到渠成,讓「徵信」回歸最單純的辦案收費,
沒有那麼多花花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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