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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蘋果》曾透過輔導楊文雄的牧師黃明鎮,以書信專訪楊文雄,楊前天回信;他向被害人道歉,並表示「這些年我想的最多的,是為什麼我以前會那麼無知地傷害那麼多的人,我深深地為以前所犯的過錯懊悔。」
黃明鎮說,他前天到台北監獄和楊見面時,楊因為讀到描述獎賞的《聖經》章節,還問:「如果我認真一點,會得到獎賞嗎?」結果不到二十四小時,法務部就同意了他的假釋案。據了解,楊文雄曾向獄方透露,他出獄後想先回故鄉花蓮種田。
現 年三十七歲的楊文雄,一九九二年從輔仁大學體育系畢業後,開始在台北市士林、北投一帶蒙面犯案。他專挑獨居在學校外的女子下手,遭他毒手的女性除了女大學 生外,甚至包括副教授,因為主要在文化大學所在的華岡地區犯案,被稱為「華岡之狼」。他強姦、猥褻被害人後,還會強盜財物,造成當地女大學生人人自危,直 到一九九五年警方將他逮捕,民眾才鬆了一口氣。
楊文雄於一九九六年被判刑十六年確定後,曾在獄中考上台大社會系,卻因民眾恐慌,導致假釋申請被駁回,只好放棄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