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離婚的案件跟感情破壞的案件一樣,
是需要花心思去進行跟規劃的,而這樣的案件,
不是那種腦子只想著錢,然後不花心思的老徵信可以去做的。
設計離婚簡單來說就是只有單方面想離婚的情況下,
透過手段跟方法達成令對方不得不離婚,或者是自願放棄婚姻.
而基本上做法方面,
光明點的做法,
大致上就是透過情況跟方法的影響下,
讓對方主動想放棄婚姻,
或是產生離婚的念頭,
而黑暗點的做法則就不適合在網路上談論了。
※
設計離婚這樣的事情很多人認為十分缺德,
我以往也是這麼認為,但後來發現婚姻跟生命不同,
好死不如賴活這樣的理論不一定適合在婚姻中。
※
我曾經碰過一個案例,
委託人是一個嬌小的女孩,
面容十分憔悴,她和她先生是相親而結婚,
沒有感情基礎,也從未相處過,
結婚後發現先生有許多特殊性癖好,
更常常精神虐待,雖然不至於到動手,
但長期精神折磨讓她無法正常工作。
而她先生不願意放手,女孩的父母觀念又十分傳統,
要她忍耐,長久下來甚至令她有想輕生的念頭。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看到了我的網站,
於是播了電話.然後我們相約碰面洽談細節,
她跟先生其實都是沒談過戀愛的人,相親而結婚,
而她先生其實是一個非常沒有安全感又觀念扭曲的人,
白天是工程師,收入不錯,
但跟人的相處等等完全是不及格,
結婚後更似乎把女人當作性玩具般的在"使用"。
※
其實這樣的案件算是容易處理的,
但做法仍是不適合公開,大約花了兩個月達成委託.
而事實上,即使是設計離婚,也是有可能有讓雙方都心滿意足分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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