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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來到徵信社,尋求感情破壞服務。

他事業小有成就、有老婆小孩,難道是老婆外遇嗎?

沒想到,破壞對象卻是他的「小王」和他的新歡。

「我覺得他劈腿」他說。不管他有沒有劈腿,但你外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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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故事是由公司業務向我報告,因此以下內容皆由業務視角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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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分享

人們常說八點檔灑狗血,雖然也沒有說錯,但在徵信社久了,真實人生上演的劇情,灑的狗血才是最多。有些人一生平淡,但有些人就是能活得波濤洶湧,很多時候都還是自找的。

 

楷一身西裝筆挺地出現在辦公室門口,卻一臉陰鬱。

 

四十幾歲,事業小有成就,有老婆小孩相伴。在許多人眼裡,他已經在人生勝利組的行列中漫步。但今天他找上門來,卻是為了諮詢「感情破壞」這個服務。

 

「我想破壞外遇對象和新歡的感情。」在楷說出口之前,我都以為老婆外遇,這才是最常見的情況,不過他顯然不照牌理出牌,甚至他的外遇對象還是同性。

 

到了我這年代,即使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其實已經比過往還友善許多,我身邊同志好友也挺多,不過怕得不到家人諒解而選擇不出櫃的還是佔多數,何況是楷那個年代。我不太清楚他究竟是同性戀還是雙性戀,不過光是他是家中獨子,就大概能明白他最終只會跟女性成家生子。

 

「我不想讓人知道我的性向」

「也不想讓誰知道我對老婆不忠」

「可是我過不去這一關,我很憤怒」

無論性向如何,外遇都是不對的。我看著他微低著頭,眉心糾在一起,前幾分鐘前的陰鬱再多了些懊惱。說的也是,若不是過不去,現在怎會坐在我眼前委託我做這件事。

 

楷從學生時期就知道自己不僅喜歡女人,也會對男人心動,但這在那個年代是相當駭人的。

「誰要敢說自己喜歡同性,在社會是異類、在家庭是背叛。」

他順著社會的期待,努力壓抑自己心中的火苗,遇見了乖巧又賢慧的女性,在一起幾年後和她修得正果,成家立業。人生看似一帆風順且美好,但自從有了孩子後,妻子的心力全部奉獻給小孩,對他只剩埋怨和敷衍。楷自知工作忙,對家庭的付出及關懷不夠多,可他也覺得自己苦,索性兩人乾脆就擱在那,孩子的爸爸和媽媽,婚姻名存實亡。

 

而他和Han是在交友軟體認識的。那人是自由創作者,有著奔放的靈魂和大膽的作風,這一切都讓壓抑的楷為之著迷。不知不覺他陷了下去,「跟他在一起的時光,自己確實活著並感到快樂」。

 

「那他知道你結婚了嗎?」我看著他平靜地問道。聞言,楷顯出了一絲不安和心虛,這大概就是戀情告終的原因了吧。

 

故事的發展其實跟一般外遇相同,Han發現楷仍處於婚姻狀態,或許起初基於愛還能忍受一陣子,但由隱瞞而生的關係終將崩潰,Han也不例外。尤其同婚專法上路後,他是懷抱結婚美夢的人,歷經千辛盼來的時刻卻遇上了已成家的愛人,這些夢便跟毀了沒兩樣。

 

他不求楷離婚,只求彼此錯過。他愛自己,所以不願為了沒有結果的愛而妥協。合則來,不合則散,他一向從容。從謊言而起,就用實話做結。於是Han提了分手,無論委託人再怎麼挽回,他都要走。

 

就這段關係而言,究竟是有家室卻隱瞞而外遇的楷殘忍?還是看出了楷動情痴心仍舊狠甩他的Han殘忍?如果可以投票,我還是投楷比較殘忍。他沒有離婚的意思卻這樣的糾纏,結果只會使故事中的人都更加不幸。

 

後來,Han很快就交了新男友,是某家公司的高管,兩人看起來很登對。這讓楷心裡相當不是滋味,他認為對方這麼快就有新歡是劈腿,雖然空窗時間短到不無可能,但你好歹也是外遇啊大哥…。

 

感情破壞有很多方法,其中一種是社會性死亡,比如發傳單或製造輿論。但嚴格說來,那人跟新歡是兩個單身者在一起,拆散是一回事,不過以上任何一種,都會有擅自幫他們出櫃的疑慮,基於道義我實在不願意做這種事,只好選擇較難的路走。

 

我估摸著很多同道中人都是透過同一種管道認識對象,因此我做了額外的調查,發現Han的新歡一樣在使用交友軟體,便派出可能符合他喜好的搭訕員,也很幸運地與他配對成功。

 

在接連幾日的撩撥之下,Han的新歡有意邀約我們的搭訕員出門尋歡,而我們再將此訊息透露給Han,期望藉此來個人贓俱獲、抓姦在床,憤而與新歡分手。

 

然而,天不從人願,當Han收到此消息時,卻仍舊照常做著自己的事,並未出現失控反應,更沒有在邀約當天有任何行動,他照常出門工作,自己隨便打發了晚餐,滑滑手機,然後揹起他的小後背包回到住處。就像什麼都沒發生般。

 

本想著這是一樁失敗的交易,正在尋思如何進行下一步時,卻發現了一個詭異的現象—從那天以後,新歡沒有再出現過。這個「沒有再出現」是指未曾再出現在Han的身邊,那個當日沒有去抓姦且神色如常的人。

 

據搭訕員後來回報,那一天我們正苦惱地監控著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的他,而另外一頭,他的新歡卻收到了來自Han的邀約,不過新歡回絕了他,告訴他「今晚要加班」。隔天,新歡便收到了Han的分手訊息,雖然並未交代分手原因,但他以相當決絕且不留餘地的方式斷絕了所有聯繫。

 

這對我們來說當然是好消息,但也只是我們。仔細想想他的確是有可能這樣做的,他不用去抓姦、不用抓狂著無理取鬧,只要對方的愛不夠,他就不要。從上一段到這一段,都一樣。我想起在這行業遇到的很多女人,若能如他或許就能保護自己多一點。

 

連續兩段不完美、與他人共享的愛情,總是所託非人,不知道對他的打擊有多大。心裡默默地對Han有些抱歉,也祈禱他下次能遇到好人。

 

將案件結果回報給楷之後,他希望我們能再協助進行感情挽回。但這次我拒絕了。事實上,楷若沒有離婚打算,都是不可能再挽回他的,而且我覺得Han不會回到一個傷害過自己的人身邊。

 

「我沒辦法,我爸媽都老了。」

「而且我小孩還沒有成年。」

 

其實我能理解楷的恐懼和壓抑,因為那個時代的價值觀便是如此,時至今日也無法說進步多少。同婚公投那時,我以為「愛最大」已是普世價值,我可以喜歡男生、也可以喜歡女生,我可以去做所有我本心所願之事,愛我所愛。最後卻被公投結果打臉。

 

「愛同性是不正常的,你需要被矯正」

「我喜歡女生,所以請你們愛我。」

 

什麼時候我們不用煩惱傳宗接代,也不用被綑綁在社會價值裡?誰知道呢。委託人固然荒謬,但他絕對是時代的犧牲品。

 

楷不會離婚,Han也不會回頭。這個三角關係裡,每個人都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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