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阿宅過往工作有很大部分是抓姦,
不過對於抓姦這件事...老實說心理總是有點五味雜陳....
因為阿宅有時候也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最好的?
感情,真的很難一刀劃下去,
這一塊很差、這一塊是好的。
而是一口咬下那酸甜夾雜的感觸呢....
※
Youtube時的自動選播讓阿宅想起了潘越雲...
嗓音帶著慵懶跟性感的過往成名歌手。
但是...她的感情生活頗為波折。
還記得十幾年前(阿宅還是小屁孩的時候)。
新聞媒體有一陣子都在報她被抓姦的新聞,
長大回頭看,她算是《通姦罪》的犧牲者之一吧?
丈夫並不是太熱衷於維護整個家庭,
對於家人也不愛護,從事後的法律程序走下來看,
和解的800萬在近20年前來看也可稱得上「天價」了。
※
以阿宅的經驗來說,
台灣還蠻多這類型的夫妻,
雙方感情已逝,分居好幾年了,
有些夫妻可能覺得這樣「夠了」,何不果斷放手?
讓彼此自由?
但也有不少夫妻有一方不願意放手,
就算沒有愛了,也要對方留在身邊。
如果是後者,從法律角度來看當然還是夫妻關係,
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這對根本就貌合神離了。
只差一紙離婚協議書了。
潘越雲曾自己表示...「是很重視感覺的人」,
寧願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也不要屈就一段毫無感覺的婚姻關係...
所以就算她被抓姦,
她也能很坦然的表示「我不後悔」,
因為那才是她的愛。
※
最後,阿宅只能說,
該放手時候就放手吧,
離婚雖然會碰到很多實務上的問題,
但是想想自己未來可能還會碰到更好的人,
長痛不如短痛,
與其一直想著「我愛不到也要折磨你」,
不如想想「也許下一位就是真愛」呢....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