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除了飲料問題外,網路霸凌的問題也愈吵愈烈,事件主因-藝人楊又穎的自殺身亡,絕對是激起問題的重要關鍵。根據家人的說法,她在職場上盡心盡力,但是網路上有人不欣賞她的表演方式,認為她「假掰」或是「做作」,但是這樣的網路行為等於間接害死了一位妙齡少女,所以阿宅可以理解「鍵盤殺人」的說法。
其實,這樣的風潮並非空穴來風,這幾個月網路在時事的反應相當敏感,像是前一陣子的「阿帕契事件」,就是經由網路激起民氣,也讓本來只是單純違反軍隊規定,一躍成為階級、國安等問題。再早之前的太陽花學運,一開始也是經由網路動員產生動能。網路儼然已經取代傳統媒體,一般傳統媒體一但發生記者報導不公的情況,很容易被所謂的鄉民「打臉」。一但當事人沒有道歉的意思,以為呼嚨兩下就可以得到鄉民的原諒,恐怕下場就會像李蒨蓉一樣。不但被起底,被眾人圍剿、罵翻。
但網路就像海浪一樣,有其方向性,當然也有其危險性,這對於一些還未成熟的「鄉民」更是如此,當然,在楊的事件中可能「職場霸凌」影響層面更大。但誰又能否認,或許那無心的酸言酸語何嘗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呢?徵信社阿宅絕對不會因為這樣就開始說「言論太自由」等走回頭路的建議,不過,阿宅還是要提醒各位常在網路發言的鄉民朋友們,網路當然方便,但是失去了距離感,有時候也讓文字失去了溫度,所以除非是真的要開嗆,阿宅在一些嚴肅一點的話偶爾還是會加一些表情符號,表示阿宅並不是在盛怒中嗆對方,而是一種想法的表達。畢竟有時候雙方都無意攻擊對方,但因為語氣的理解錯誤,難免會有所摩擦,先入為主的觀念(這在徵信社也常常有)也難免會讓雙方激起爭執的火花。所以阿宅在重要的事情一概以面談處理,就是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也希望大家彼此的克制跟尊重,讓網路能夠發揮監督公眾事務的功能,而不是把砲火集中在個人的私生活上。至於激烈的詞語攻擊不但要不得,甚至會吃上官司......非常不可取。
不過阿宅蒐集了一些資料,發現其實網路霸凌問題並非無解,在加州就有針對性的解決方式喔,也就是所謂的「反網路霸凌」。不只如此,加州的反霸凌是從教育做起,電子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以相關網路威脅、恐嚇擾亂別人生活,這些都會被該州法律視為網路霸凌喔。不過加州也考慮過這種網路言論並不是太嚴重的案件。所以通常都是輕罪收場。至於台灣是否要學習加州的做法,阿宅認為可以參考一下加州的法條,判斷一下是否可行。不過搬到台灣大概八九不離十會變質。不是認定方面太寬鬆,一個「屁啦~~」可能就會被視作是網路霸凌。不然就是舉證上的困難。從教育面入手,雖然耗時,但是阿宅認為是比較治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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