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跟徵信社阿宅一樣,有閒暇之餘,剛好又有好看電影的話,
絕對會捧著錢包前往電影院嘗鮮。電影絕對是阿宅的重要精神補品之一,
不過,在本月的23號,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電影法》,
也修改了許多不合時宜的法律。
但是...阿宅其實蠻驚奇的,
因為其實之前一直沒有注意過有《電影法》這項咚咚。
以為電影唱國歌這樣的年代早已消失。話雖如此,
所謂的官方的介入,是否一定像不少人批評的...所謂的「洗腦」呢?
的確有很多值得玩味之處。
以華納威秀為例(阿宅以前在台南時,因為距離關係很喜歡去威秀看)
它在上演正片前大概可以分作以下幾種模式:
1.其他電影的預告片-這些也沒甚麼好說的,就預告片,
商業意義濃厚,反正先跟觀眾說...我要上映囉,
之後也請大家多多關照~~~
2.政令宣傳片-這就是這次的爭議所在了,但它複雜的地方就在於...
並不能簡單的一語道盡這樣的宣傳是單純的「洗腦」。
為什麼呢?以阿宅的經驗,通常政令宣傳種類也有分,
一種是政令宣傳、另一種是政府施政方向的呼籲,
前者有過馬路、開車不用手機;節約能源等偏公益性的短片。
而政府施政方向,就比較有爭議了,像是服貿等,
基於官方立場,當然會講有利的部分。
如果是前者,其實作為寓教於樂的宣導,其實也相當不錯,
大家看電影時,心情也相當放鬆,並不會特別排斥。這樣公益性的宣傳,
相對能更讓大家接受。(當然還是有人不認為)
3.影城自製的影片或相關短片-像是威秀就是威秀寶寶,
每一年都會改新的片段。內容不外乎電影快開始了,
把手機調靜音、注意自己的私人物品、以及逃生方向在哪。
4.其他廠商的廣告-不管是汽車的廣告、雅加媒體XD之類的,
這種的商業性質也很濃厚,反而不會引發爭議。
而因為電影法修改的關係,也讓這樣的情況的討論重新浮上檯面,
有人認為這些政令是老掉牙,無甚高論,甚至有洗腦的嫌疑。
也有人認為如果是公益層面的介紹,
隨著手法愈來愈新穎,其實也不排斥(阿宅就比較偏這方面)。
當然,也有立委覺得,觀眾是來看電影的,沒有必要看這些強制宣導。
但是嚴格來說,以這樣的邏輯,
我花錢也不會想看到亞X媒體或是某汽車的廣告。那理論上,
應該所有廣告都要取消,看電影就純看電影。
更延伸一點,如果我是不喜歡食物香味的,
連電影院的爆米花之類的食物也應該禁止。
現實上這樣的想法當然不可能,而這樣的問題,
也牽涉到國家跟民眾在閱聽上的不對等,
所以尺度上更要好好掌控。阿宅雖然不排斥這些短片,
有時候還覺得台灣在政令宣傳上愈來愈有創意。
不過像是服貿之類的議題,我想還是算了吧?
這些議題不在於單方面的宣傳,而是民眾更加了解這些法條的利弊。
但是,誰來決定那些短片是公益、哪些是政令宣傳呢?
或是誰來決定哪些是公利,恐怕又是一個難解的問題了呢!!
阿宅這邊倒是提供一個想法,以後電影時間就預留時間,
並表明在此準點的前十分鐘(或是電影院自己預留的時間)
是播廣告,之後再撥正片。
當然,這樣的做法就很接近現在的辦法了,
只是在正片、廣告作更清楚的界定。
不過阿宅覺得應該沒有人會那麼搞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