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女說,小孩因此事出現偏差行為,讓她非常痛心,事發半年,全案證據完整,但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希望檢方早日偵結,她不會原諒破壞她婚姻的郭女,盼丈夫回心轉意。基檢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昨表示,檢方正依職權調查,相關證據還在釐清。
- Dec 03 Tue 20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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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爸爸有女友」偷情3回都被拍
鄧女說,小孩因此事出現偏差行為,讓她非常痛心,事發半年,全案證據完整,但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希望檢方早日偵結,她不會原諒破壞她婚姻的郭女,盼丈夫回心轉意。基檢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昨表示,檢方正依職權調查,相關證據還在釐清。
- Dec 03 Tue 201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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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抓猴捉嘸 徵信社勒索鞋業老闆
國內知名徵信社員工,涉嫌利用接受委託調查鞋業老闆私生活之便,在查無所獲下,轉向鞋業老闆恐嚇20萬元。北市刑大偵3隊昨晚到該徵信社搜索,帶回從警界離職的總經理廖朝君等6名員工,依恐嚇未遂及妨害祕密罪嫌送辦,訊後全交保。
- Jun 05 Wed 201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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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土法煉鋼 1年半破解1密碼 遭疑雇用徵信業者
- Nov 18 Thu 20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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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捉姦開鎖 收費3萬5
昨日落網的嫌犯陳財臨,對開鎖技術極為自負,還在作案工具箱上,
寫下「開遍天下鎖,配得人間匙」的豪語,甚至有徵信業者不惜提供機票、吃住,
請他到大陸協助捉姦,光是這個星期,陳就兩度飛往大陸,落網前才剛從深圳「出差」回台。
據警方透露,陳嫌平常替徵信社工作的範圍,涵蓋嘉義、新竹、桃園、台北一帶,
每月至少接到十件以上的「捉姦開鎖」案,如果要出差到大陸,除了機票及食宿招待,
開鎖的價碼還要再多加五成,但業者仍趨之若鶩。
一般坊間替人開鎖的價碼大概在五百元以內,但陳財臨替徵信社開鎖,因為情況特殊,
連同配置複製鑰匙,收費要三萬五千元;如果要加裝針孔,則再加一萬元,光是開鎖及裝針孔,
每個月就為他帶來卅萬元以上的暴利。
陳財臨表示,每次接案,徵信社都會先將目標家中的門鎖仔細拍下,以便他看過後挑選要帶的工具,
抵達現場,樓上樓下都會各有一名狗仔隊替他把風。
陳嫌臭屁地說,從開鎖、卸鎖頭、複製鑰匙到裝回鎖頭,只要十五分鐘就可搞定。
陳嫌表示,大陸與台灣的捉姦情況大同小異,只是大陸家庭幾乎都裝兩道鐵門,
開起來較費時,另大陸不流行裝針孔蒐證,開了門直接就衝,
常到對岸出差的他,最後還娶了一個大陸老婆,算是開鎖的意外收穫。
- Nov 18 Thu 20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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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尋人新聞,盧國綜快回家!癌末母親盼見最後一面
- Nov 18 Thu 20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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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徵信社新聞-女友外遇 緬甸男鬧自殺
- Nov 18 Thu 201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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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外遇生女棄嬰 重判1年2月
- Nov 18 Thu 201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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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賣屋賣上床 妻循聲捉姦
- Nov 18 Thu 20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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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黑心抓猴 徵信社設局坑委託人
中市「玉山」徵信社熊惠忠,受胡婦委託調查男友劈腿對象,
卻要胡婦配合「栽贓第三者吸毒」、「設仙人跳報復男友」,
胡婦不從,熊某涉嫌以要挖掉她雙眼及殺害她全家性命要脅,先後向胡婦恐嚇詐取六百萬元,
胡婦不堪索求報警,北市刑大昨日逮捕熊嫌等三人究辦。
警方調查發現,熊嫌接受婦人委託不久,就查出婦人的男友已經結了婚,
婦人懷疑男友的劈腿對象,其實就是男友的妻子,婦人自己才是男友外遇的第三者,但熊嫌卻隱瞞實情,把婦人當作提款機,予取予求。
胡婦表示,她離婚獨帶大小孩,今年過半百想找個伴共度餘生,去年間在大夥人唱歌喝酒的場合認識男友,
開始密切的交往,直到去年十月間,男友開始疏遠她,還經常與一名女子聯繫,她懷疑男友劈腿,
找上台中市中港路玉山徵信社員工熊惠忠(四十一歲),請熊某調查男友劈腿的對象。
胡婦說,熊嫌不久就稱已查到男友與劈腿對象的愛巢,
並主動提出「破壞對方車輛」、「買毒品放到對方家中,再報警去抓」等手段教訓對方,
同時要利用大陸妹設計仙人跳報復她的男友。
胡婦拒絕,竟反遭熊嫌恐嚇不配合就挖掉胡婦雙眼及殺害她全家人性命為要脅,
逼胡婦先後交付現金二百萬元及面額一百五十萬元的本票,最後連胡婦的房子,也被熊嫌設定抵押二百四十萬元,
胡婦無法應付熊嫌需索無度下,本月初向北市刑大偵四隊報案求助。
警方獲報追查,昨日逮獲涉案的熊嫌、熊某同居鄭姓女友及徵信社外務曾鉦原等三人,
熊嫌供稱自己根本「拿錢沒辦事」,並坦承見被害胡婦無知好騙,才用半哄半恐嚇方式,對胡婦予取予求。
以上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張企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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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阿宅心得:
惡劣手法,但他們推託是員工個人行為就可以繼續開...真的不行就換個招牌...這種徵信社不除,永遠難以太平!
- Nov 18 Thu 201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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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扮雙面人 徵信社員工詐客戶
〔記者劉慶侯報導〕
某知名徵信社擔任徵信員的男子黃佳賢,發現吳姓電腦工程師被簡訊恐嚇,涉嫌扮演「雙面人」,
一面稱可幫對方資料加密,另面再以簡訊恐嚇勒索金錢。案經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調查,昨日逮捕黃佳賢,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35歲吳姓工程師,是上交友網站與一名網友聊天,
約定以5000元當作邀請對方出遊交誼費用,但對方先要求匯款到指定帳戶,
隨後又再要求匯款8萬當保證金,吳某發現不對,不料即接到一則自稱為竹聯幫堂主的簡訊,
恐嚇他小心。吳某心生畏懼報案,並將原使用的行動電話停用及更換號碼,但吳又擔心 個資外洩,
上網向某知名徵信社求助,當時黃佳賢(29歲)誆稱可以協助。
黃嫌私下約吳某新竹見面,謊稱可透過管道針對戶籍資料、市內電話、行動電話等個人資料加密,
吳某現場交付1萬5000元現金及匯款5000元予黃嫌。
不料吳某此後陸續接獲以竹聯幫份子為名義的恐嚇簡訊,黃嫌又出面表示可擺平,
對方要求50萬元,但他已談到20萬元,如果能馬上付出現金10萬,此事可獲得解決。
吳某不疑有他,先提領6萬交付黃嫌,又再補匯款4萬,但事後愈想愈奇怪,
即向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報案。警方經3月蒐證,昨日在桃園將黃嫌逮捕,訊後依恐嚇取財、詐欺等罪嫌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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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阿宅心得:
某知名徵信社...哈哈哈
大家應該猜的出來是哪間....
花一堆錢打廣告,結果讓底下的人員背一大堆業績的"徵信社"?
- Nov 18 Thu 20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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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海巡軍警內鬨互拍?海巡忙消毒
海巡爆軍警內鬨,相互跟拍事件!
月初軍職系統屏東查緝隊長林秉超,被人跟拍上班偷閒喝酒,
影片被投訴給海巡署長跟媒體,署內懷疑是警職人員搞的鬼,去年2名警職高官也因為被人跟拍遭懲處,
雙方諜對諜槍口對內,更傳出拿署內高級器材跟拍,對所有傳聞,海巡署只得出面滅火。
民眾投訴影片開頭,衝著海巡署來,被鎖定對象是軍職體系的屏東查緝隊長林秉超,他被投訴上班期間,
開偵防車到餐廳喝屬下的升官酒,酒過三巡滿臉通紅,畫面還一路跟拍,發現林秉超酒駕騎重機,還沒戴安全帽,被採訪問到,當事人有自己一套說辭。
林秉超:「並沒有喝酒,因當天我是履勘工程。」記者:「那臉怎麼那麼紅?」林秉超:「可能是太陽曬的。」
這一連串違規行為全被跟拍,不只畫面精心設計,掌鏡穩、畫質清晰,畫面還會跟焦,Zoom in、Zoom out,職業級水準,
是徵信社所為?還是難不成海巡弟兄拿內部蒐證器材來用?
海巡署副署長王崇儀:「利用查緝犯罪的先進的器材、高科技的器材,來做此等違法蒐證的這種情況的話,我們已經嚴密地展開調查。」
海巡署高官被偷拍,熟悉內情人說,這根本是軍警體系在搞內鬨,
因去年底,有2名「警職高官」前後被人拍到,不是把公務車移為私用,就是溜班回家,最後一人被降職,
一人還接受調查;海巡署消毒澄清並無內鬥,海巡軍警不合傳聞已經不是頭一遭,這次投訴,似乎更印證不合傳聞。
- Nov 18 Thu 201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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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新聞---擴權查個資,立院將成最大徵信社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立委提案增訂個資法立委免責條款,讓立委可不經告知而任意蒐集民眾負債、政黨傾向、升遷等個人資料,
並獲法務部同意,民 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說,若立院通過這法案,有可能讓立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徵信社,
並助長爆料文化;也有檢察官說,這有違法務部宣傳海報「個資無國界、保護零 威脅」口號。
法務部面對各界撻伐,昨晚突一改立場表示「還要審慎評估」。
法界憂助長爆料文化
原本法務部到昨天傍晚,仍表示同意「立委免責權條款」的立場,並指要發新聞稿說明,
但昨晚九點多政策大轉彎,政務次長黃世銘說,法務部會審慎評估,並取消發新聞稿。
司法院秘書長指出,個資法草案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立院委員會審查草案時,
司法院曾建議在立委免責條款內,加上但書:「對於無關公益屬於私德者不行(免責)」,
顯示司院其實是反對立委免責條款。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認為這是立委擴權的「自肥立法」,看不出有立此法必要。
他說將蒐集個人資料列入民代免責權範圍,是孤兒立法,雖大法官解釋認為 立委有調查權,
但目前立委執行調查權並無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立委目前難以執行調查權,即便修法讓民代可不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
也不等同醫院、學校或公 務單位就一定得提供個人資料給民代。他指出,公務機關可以拒絕立委調閱個資的要求,
立委僅能自行去蒐集,因此,高涌誠認為現階段立這個法「很奇怪」。
法部改口要審慎評估
有資深檢察官指出,法律若通過,立委自第三人處取得的個人資料,
可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運用,將來有可能出現一種狀況,就是有人去廣泛蒐集個人資料,
然後再販賣或提供給立委,立委即可任意蒐集個人資料,這恐會讓立法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合法徵信社,
有心人士也會藉提供個資供立委爆料的方法,達到打擊政敵或對手的目的。
高涌誠指出,立委不經通知,即蒐集個人資料拿來問政,他認為「問政」的定義也不明確,應只能限用在質詢台上;
而且他認為,質詢不等於爆料,兩者應有區隔,相關的法律條文應該要更明確,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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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阿宅心得:
此法我認為將造成個資氾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