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

這篇文章將分析當您遇到刑事訴訟官司,該怎樣去面對.

人生難免跌倒犯錯,但重要的昰人生只有一次,若是您跌倒了、犯錯了,一定要堅強的再站起來-為了你的家人;更為了你自己;更為了這"只有一次"的人生.若是您的家人朋友不幸在人生的旅途上跌倒了、犯錯了,在您做個諍言良友後,別忘了,對他(她伸出你的手...

第一步

當您或是您的朋友家人遇到刑事案件官司,第一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道聽塗說-一般人一輩子犯法的機會可能頂多就那麼一次或者沒有,他的經驗跟想法未必對你有用,甚至是錯誤的,而你每問一個人都將影響你的作法,然而很可怖的昰你問一百個人大概就會出現一百種說法,甚至很多人會打擊你的信心,此時,你要做的昰"找到正確且專業的人"來替你解答疑難,最好的做法就是先找一位律師-一位好的律師會給您全程的建議與支持(稍後我會再撰文該如何找尋適合您的律師),找到律師以後,就別再道聽塗說,更別相信所謂的司法黃牛(如今我中華民國司法獨立性已大大提高,司法黃牛一百個裡面大概九十九點九個都是假的.切莫病急亂投醫).所以您的第一步,就是替自己或是替您的家人朋友找尋一個合適的律師,並全心的信任他(她.(當然若您的家人朋友中有檢察官或是法官或刑警,那也很好,但您還是需要一位律師!

倘若您沒經費請律師,可以向您官司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 提出申請,若申請核准,他們會替您全額或部分補助律師費用-在這裡我們要謝謝法律扶助基金會,他們真的幫了許多沒錢打官司而又需要律師的朋友.

第二步

當您若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恐怕第一時間就會被拘提甚至收押禁見,但千萬別忘了您有請律師的權利,而若您是被告的朋友家人,當您知道他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時,別忘了第一時間替他找位律師-因為-在警局的第一份筆錄以及在檢察官面前的第一次偵查庭的筆錄,對日後的案件訴訟開展至關重要!!!

第三步

倘若您在警詢以及偵查庭後不幸被收押甚至收押禁見,記住,心態一定要調整過來,從你被銬上手銬的那刻起,你的人生就此走向另一條岔路,然而,你走不走的回來正確的道路上,亦或就此越走越偏,一切操之在己,你想給你自己怎麼樣的人生?你想給你的家人怎樣的自己?Make ur choice!!然而不論你怎麼做選擇,都不能喪志,從這刻起,不論你有沒有家人的支持,你都要開始為自己而奮戰!這時你手中會從檢察官的書記官那拿到一張傳票,上面會記載目前你涉及的法條以及收押你或是禁見你的理由,這很重要,請保管好.而為何你被羈押,請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刑事訴訟法規定兩種羈押的態樣,一種稱為一般性羈押,另一種稱為預防性羈押。前者是規定一般的犯罪案件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後者則是為了預防被告繼續犯罪,針對某些犯罪所採取的強制手段(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左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七條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但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第三百零三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三百二十二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
七、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之準強盜罪。
八、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常業詐欺罪。
九、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
前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而這些都會在押票上註明.一定要看清楚.另外,押票上會寫明你得於五日內對於羈押的裁定提出"抗告"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不會甘心被羈押,所以很可能會在看守所裡面自己或是請看守所的同學幫忙寫抗告狀,但這通常是沒用的,基本上除非他的羈押理由不正當,不然你的抗告是百分百被駁回,只要你涉犯的法條刑期在五年以上的,這叫做"重罪羈押",那麼請你不要寫抗告狀;如果你是被通緝到案,那你就是有逃亡之虞,也請不必寫抗告狀;若你有同案且被收押禁見...也請不必寫抗告狀了,因為你有串供之虞.你要做的昰趕快調整好你的心情,並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若房間內有六法全書,開始好好的閱讀刑事訴訟法、刑法、以及你所涉犯的法條,知識會帶給你力量,而不是裡面的同學(當然裡面的同學一定要好好相處).

而若是您的家人與朋友不幸被收押甚至收押禁見,請記住,他(她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您的支持!或許,您會覺得他(她讓您丟臉了;或許您會覺得痛心...但此刻被收押的他正如新生兒一樣毫無抵抗的能力-若您放棄了他,這條路就會很難走...甚至會越走越偏.相對的,若您能持續的關注他並給予支援並要他悔改(寄信、會客、寄物、寄菜),那他才有可能在未來的日子裡走回正途.這條路很辛苦,但遇到了,身為他身邊重要的人的您,請在能力範圍內陪他一起度過這難關.

第四步

和律師打好關係

當您涉入刑事案件後,前面有提到你需要一位律師,而不論你是花錢請的,或是請法扶,或是公設辯護人律師,請務必要和他(她打好關係,你必須要明白,在法庭上,(基本上)他將是你唯一的戰友(在法律規定裡,在法庭上可以請到三位律師,但一般人只會請一位,另外可以請求法院讓你的直系血親或是配偶擔任你的"輔佐人",但在此我們先姑且不論),於是,不論你有無被收押,不管看守所中的同學或是周遭的人怎樣跟你說給你建議,不論你對你的律師印象如何-你都得明白在法庭上-律師是你唯一的戰友!!你能不跟他(她打好關係嗎?

所以,你要做的很重要的一個動作,就是向他(她請張名片,並且找時間親筆寫封信給他,告訴他案情的來龍去脈,當然有些太敏感的事情就別在信件中寫了,因為你的信都會被檢查.(嘿!對律師一定要坦誠,你的不坦誠很可能讓律師誤判情勢!)  以及表達對於他將替你辯護的感謝,今天若你是請法扶或是公設辯護人,他很有可能很少甚至都沒有來律見(律師會面),所以,信件的寄發就很重要,你不會知道你的運氣好壞是否遇到一個適合你或是常常來律見的律師,但為了你的官司訴訟,請常常寫信給你的律師,告訴他你的想法.人都是有感情的,你的每封信都會讓他多一分想幫你的心.

第五步

感謝仍支持你的家人以及朋友

當你涉入刑事案件,你的家人或朋友知情後仍願支持你,所謂"患難見真情",將來請一定要報答他們,不論他們有無支持你到最後,你都要心存感激.寫封信感謝他們,並在心中下定要報答他們的決心-而最好的報答-就是打好官司並在日後好好做人!

事情已到面前,就全力奮戰,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今天涉犯法律無疑是你人生中很大的阻礙,但未嘗不可已是個轉機.之後我會再分享文章給所有有需要的朋友.祝 刑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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