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立委提案增訂個資法立委免責條款,讓立委可不經告知而任意蒐集民眾負債、政黨傾向、升遷等個人資料,

並獲法務部同意,民 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說,若立院通過這法案,有可能讓立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徵信社,

並助長爆料文化;也有檢察官說,這有違法務部宣傳海報「個資無國界、保護零 威脅」口號。

法務部面對各界撻伐,昨晚突一改立場表示「還要審慎評估」。

 

法界憂助長爆料文化

原本法務部到昨天傍晚,仍表示同意「立委免責權條款」的立場,並指要發新聞稿說明,

但昨晚九點多政策大轉彎,政務次長黃世銘說,法務部會審慎評估,並取消發新聞稿。

司法院秘書長指出,個資法草案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立院委員會審查草案時,

司法院曾建議在立委免責條款內,加上但書:「對於無關公益屬於私德者不行(免責)」,

顯示司院其實是反對立委免責條款。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認為這是立委擴權的「自肥立法」,看不出有立此法必要。

他說將蒐集個人資料列入民代免責權範圍,是孤兒立法,雖大法官解釋認為 立委有調查權,

但目前立委執行調查權並無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立委目前難以執行調查權,即便修法讓民代可不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

也不等同醫院、學校或公 務單位就一定得提供個人資料給民代。他指出,公務機關可以拒絕立委調閱個資的要求,

立委僅能自行去蒐集,因此,高涌誠認為現階段立這個法「很奇怪」。

 

法部改口要審慎評估

有資深檢察官指出,法律若通過,立委自第三人處取得的個人資料,

可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運用,將來有可能出現一種狀況,就是有人去廣泛蒐集個人資料,

然後再販賣或提供給立委,立委即可任意蒐集個人資料,這恐會讓立法院成為全國最大的合法徵信社

有心人士也會藉提供個資供立委爆料的方法,達到打擊政敵或對手的目的。

高涌誠指出,立委不經通知,即蒐集個人資料拿來問政,他認為「問政」的定義也不明確,應只能限用在質詢台上;

而且他認為,質詢不等於爆料,兩者應有區隔,相關的法律條文應該要更明確,以避免爭議。

徵信阿宅心得:

此法我認為將造成個資氾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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