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姓男子十一月任職客運司機,結識一對乘客姊妹花;姚男不但與姊姊搞婚外情,還劈腿就讀國中的妹妹,

二次將公車駛至偏僻處,在公車上嘿咻享樂;姊妹倆不久發現感情遭玩弄,今年二月怒告姚男性侵害。

基隆地檢署十三日偵查終結,依性侵幼女罪嫌,求處姚男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卅六歲姚姓公車司機開車載送乘客途中,結識已婚姊姊小美、就讀國中的妹妹小玉。

去年十一月中旬,姊姊和老公吵架,二度奔赴姚男在基隆市住處聊天,兩人情投意合下,發生性行為。

 

姚男與姊姊搞婚外情,還跟未成年妹妹劈腿。去年十一月與十二月晚間,

姚男二度將僅搭載小玉的公車駛至萬瑞快速道路瑞芳引道出口橋樑下的偏僻處,

把公車充當旅館,與小玉魚水之歡。

一月,姚男駕自小客車載小玉出遊,雙方再發生性行為。今年二月

,二人情不自禁在旅館翻雲覆雨。

 

二月,姚男風流情史遭揭穿,姊妹花氣憤姚男大小通吃,

感情遭玩,向檢警控告姚男涉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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