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蠻有趣的,相信很多朋友乍看題目也覺得一頭霧水,

談案件跟打棒球...有甚麼關係呢?

其實...對於稍具經驗的業務而言,

談案件(特別是第一次的牽案件),

就像棒球的打投對決一樣,

該不該選球、是否影響上壘率,

揮大棒、短打...都是重重技巧的積累與考量。

首先,來回答阿宅標題上的問題...

阿宅認為...對初學者、或著說致力於「徵信技術」的人而言-

不應該選球」。

以實際的徵信業務來說,很多同行、

甚至包含阿宅的部分夥伴。

都有一個壞毛病-「我只想揮大棒」,

簡單來說就是有錢的客戶才想接觸。

但徵信的案件沒有那麼簡單...也絕對不是「多少錢以上」的案件才值得接,

在頂尖的比賽中,善用選球當然有助得分,

然而...對於一門領域的初學者而言,

本來就應該趁機適應各種球路,

長久下來,對自己技術的精進才有裨益。

話又說回來,練到一定程度,

對於「案件」的掌握度會愈來愈高,

特別是有些諮詢者預算少到可憐,

這種價位不管是找律師、找各種單位...都可能會鎩羽而歸,

像是3000塊想尋人,

或是2萬塊就想抓姦...這些就很明顯是「壞球」,

除非真的是想挑戰自己該月能夠衝高案件量,
(或是想做其他事...)

不然有點概念的業務應該都會曉以大義接著勸退對方。

整體來說,剛接觸徵信業務的朋友,

不要選球,每一通都接,最好每一位都能聊一段時間,

就算不接案件至少也給一些方向。

培養起解決問題的靈巧,以及談話的「語感」,

接下來再抓到「好球帶」,

這才是比較正統的徵信社業務練法。

 

附帶一提,阿宅的最高紀錄是一天「全壘打」-四通電話全接下案件。

也許不是每件案件都很多錢,但那種成就感真的是無以言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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