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阿宅過往工作有很大部分是抓姦,

不過對於抓姦這件事...老實說心理總是有點五味雜陳....

因為阿宅有時候也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最好的?

感情,真的很難一刀劃下去,

這一塊很差、這一塊是好的。

而是一口咬下那酸甜夾雜的感觸呢....

Youtube時的自動選播讓阿宅想起了潘越雲...

嗓音帶著慵懶跟性感的過往成名歌手。

但是...她的感情生活頗為波折。

還記得十幾年前(阿宅還是小屁孩的時候)。

新聞媒體有一陣子都在報她被抓姦的新聞,

長大回頭看,她算是《通姦罪》的犧牲者之一吧?

丈夫並不是太熱衷於維護整個家庭,

對於家人也不愛護,從事後的法律程序走下來看,

和解的800萬在近20年前來看也可稱得上「天價」了。

以阿宅的經驗來說,

台灣還蠻多這類型的夫妻,

雙方感情已逝,分居好幾年了,

有些夫妻可能覺得這樣「夠了」,何不果斷放手?

讓彼此自由?

但也有不少夫妻有一方不願意放手,

就算沒有愛了,也要對方留在身邊。

如果是後者,從法律角度來看當然還是夫妻關係,

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這對根本就貌合神離了。

只差一紙離婚協議書了。

潘越雲曾自己表示...「是很重視感覺的人」,

寧願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也不要屈就一段毫無感覺的婚姻關係...

所以就算她被抓姦,

她也能很坦然的表示「我不後悔」,

因為那才是她的愛。


最後,阿宅只能說,

該放手時候就放手吧,

離婚雖然會碰到很多實務上的問題,

但是想想自己未來可能還會碰到更好的人,

長痛不如短痛,

與其一直想著「我愛不到也要折磨你」,

不如想想「也許下一位就是真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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