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阿宅聊聊天--借錢者最大-怎麼看都不利的討債相關法律.jpg

很多朋友可能不曉得,

徵信社以往,很多都是做「討債」起家的,

原因也很簡單,最早的徵信社成員大部份都是黑道,

有能力、高學歷者不是考公務員、從商。

就是做其他工作,因為更穩定、或是賺更多,

相信很多朋友的長輩是歷經過那樣的狂飆年代?

到了後來,腦袋聰明者轉到外遇抓姦,

不需要用暴力,賺得也更穩定,

也讓很多人瞄準這項業務。

到了如今,徵信社跟二十幾年前的徵信社不可同日而喻。

成員組成、辦案手法都跟以往不同,

社會大眾對徵信社「抓姦」的印象也大於「討債」,

的確算是成功的打出一片自己的產業江山呢。

講古時間結束,徵信社阿宅想到幾年前,

常常因為債務問題要尋人,

剛入徵信社這行時,確實也有很多類似案件。

阿宅當初懵懵懂懂,想說討債不是都黑道在做嗎?

關徵信社甚麼事?而且為什麼不去循法律途徑呢?

直到自己接觸後才發現....台灣的相關法律真的是....

難怪有人說這裡是「借錢者的天堂」。

隨便列舉幾點:

很多人碰到債務問題都會使用「強制執行」,

或是寄「存證信函」,

問題是...不知道對方的戶籍地址,當然有人會建議寄到公司、通訊地址,

但對於債權人而言都是麻煩,存證信函本身效力就很低落,

現在又要債權人查地址,手續費雖是小錢,一樣要花錢,

打官司,可能花的錢還比對方借得高,不划算。

對方脫產,這個太常見了,以拖待變,

就算去國稅局查對方底細也只查到空空如也的帳戶。

或是邊敷衍邊把財產脫手。

甚至把自己的車子抵押給別人,

一痞天下無難事,就是一毛都不給債權人。

加上不是每個人都懂假扣押,很容易吃虧。

此外,假 扣 押 要 「保 證 金」........這真的是整人....

很多朋友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

就是因為對方早已脫產,假扣押的時機掌握的不對,

或是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

民眾通常會很氣憤「我就拿不回錢了,還要先出錢當保證金,當我傻瓜嗎?」

沒辦法,現行制度就是要這樣玩。

打官司本身也是一項麻煩,

阿宅相信大部分朋友都是員工吧?

身為公司的螺絲,很難說請就請,或是頻繁打官司,

如果本身就是老闆,那時間就更寶貴了。

而且會要對方還錢,通常是手頭已經開始急了的情況。

結果搞一個法律流程來個1~2年,緩不濟急,

對方有足夠的時間脫產,正當的債權人要不到錢。

反而不少詐騙集團會利用「支付命令」騙錢,

實在是讓阿宅直搖頭...........

只能說,台灣那麼多人欠錢不還、詐騙集團真的不是沒原因。

還有,為什麼一堆人需要徵信社找地址,

相信經過上述的介紹,應該可以稍微理解了吧?

arrow
arrow

    徵信社阿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