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妹的事件,不但震驚了社會,

也再度延續鄭捷、台南湯姆雄殺童案以來的「死刑判不判」的議題。

徵信社阿宅一方面心疼小妹無辜的生命逝去,

另一方面也不禁思考....雖然死刑犯是那麼的罪大惡極。

但為什麼廢死集團會如此努力的提倡呢?

願意花熱血下去宣傳的事情,恐怕不只是譁眾取寵這種表面的理由呢!!!

而阿宅的FB也被兩大陣營瘋狂洗版,一下是反廢死的宣傳;一下是廢死的主張,

一個人的生命到底要如何衡量呢?這是讓阿宅陷入深思之處。

 

 

廢死的主張

其實廢死的主張倒也非完全沒道理,就歷史面來說,

台灣曾有一段很長時間的權威統治,

那個時候警察或是特殊單位的成員,

可以說掌握升斗小民的生殺大權。

畢竟那是一個「星期五下午相約打球」都可以被定調為-

「密謀通牒」的時代。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切以司法團體的判決為判決,在這種情況下,

當然有所謂的冤獄。不管是江國慶,王迎先。

都是當時司法體制不完善加上專權下的犧牲者。

死刑成為生命終結的最後一線,成為眾矢之的也是很正常的。

理解犯罪

這邊阿宅就覺得有點微妙。因為廢死的主張是...

死刑無法真正嚇阻犯罪。

而不少犯罪者是因為環境造成的(這邊的推論其實有點跳躍)。

我們應該更加正視犯罪。了解犯罪的原因。

才能嚇阻這類型的兇殘犯罪。

當然,這樣的言論就算用了更多的書袋去包裝,意思也相去不遠,

簡單來說就是....兇殘犯罪者的誕生,你我都有責任,

我們用死刑處理問題,是一種偷懶的方式,

至於要用甚麼方式來處理,其實廢死並沒有特別高超的論述。

當然,不少人也提到無期徒刑,但台灣的法制其實蠻鬆的,

例如25年左右就可以假釋。所以該論點乍聽之下好像很動聽,

但實際上沒辦法解決問題。

 

反廢死

反廢死一般角度會從現實面出發,

常見的說法有"如果發生在自己親友身上,您會怎麼想呢?"

這確實是很殘酷的問題。

一般廢死團體可能會以"反廢死的人都這樣沒風度嘛?"做為回應。

但是阿宅覺得這問題雖然無賴,但確實是人性的疑問。

就算被害人家屬原諒加害者,但是否能無限上崗

要求每個人都這樣做呢?

這也是一大問題。

二者就是反廢死會提到社會安全的問題。

這就跟上面的假釋問題牽上關係。

當然,反廢死也有些問題,像是太過激的獵巫問題,

甚至對於自己不同立場的人惡言相向。

這樣的行為也讓討論失焦~~~並不是很好的溝通方式。

 

當然,死刑的有無從一百多年前吵到現在。

三言兩語自然無法解決。

不過台灣目前法制還無法譬美美國那樣的無期徒刑,

在沒有完整配套下,民眾的生命還是別拿來開玩笑吧~~

arrow
arrow

    徵信社阿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