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談戀愛要兩人說好才能在一起,分手卻是一個人說了算?」


這句話是前陣子藝人小甜甜正努力脫離失戀陰霾時說出一句話,我覺得是一句非常好的話,曾經小甜甜說過去張峰奇有一個月消失人影不見蹤跡莫名失聯,出現後又與小甜甜以"個性不合"為由分手。


分手的源由到底是為何?是不是有遇到這些狀況的人,往往使人來不急招架,也往往令人抵擋不來。真實永遠是殘酷的,無論是後來才得知理由,或者是被親朋好友爆出。有的時候我們也很難理解,究竟是相處不來所以不愛?還是因為不愛了所以鬆手....。


是不是分手的理由藉口都是偽裝詞或者是只要消失不見就不需要解釋一切,省得麻煩。如果編織謊言似偶像劇哪樣令人憐憫或者只是對你所說的場面話,你也只得選擇接受,否則還要一哭二鬧三上吊直接Cancel你的人生嗎?如果有天,和你相愛相處的哪個人忽然消失不見、手機怎麼打也不通、一句話也沒有說的就這樣莫名失聯,會不會崩潰?也會一直帶著問號過著生活,不懂是為了甚麼吧!


愛情永遠殘酷的在愛,與不愛兩者間選擇贏或輸,殘酷的是,他愛你就是愛你就只因為愛你所以愛你;他不愛你可以是因為他說他和你不合適、可以是他覺得對你沒感覺了、可以是我愛上別人了、可以是他覺得你對他太好他不值得你的好、可以是他不想辜負家人期許....等等。


永遠牽起對方的手需要雙方認同,分手卻只需要單方面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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